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、实习、就业、专升本、教师资格证报名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部门主要工作职责:
1.贯彻落实国家招生、就业工作的方针与政策,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决议。
2.根据上级招生、就业工作方面的政策和有关规定,研究制定学校招生、就业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、管理规定、工作计划等,并组织实施。
3.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组织论证学校招生规模,制定并落实年度招生计划。
4.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、招生咨询工作。
5.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相关工作。
6.负责新生录取数据汇总、归档、移交及相关工作。
7.负责学生就业指导、就业创业教育及就业跟踪调查等相关工作。
8.负责学生就业市场的开拓,收集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,协调、组织就业招聘活动。
9.负责毕业生数据审查上报、就业手续办理、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10.负责招生与就业工作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人员培训及相关工作。
11.负责毕业生就业统计、就业率上报、核查及相关工作。
12.统筹实习及实习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。
13.负责专升本政策解读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。
14.负责教师资格证考试政策解读、网上报名、网上认定、对接审批局办理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工作。
15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